ALE商标与著作权
了解和尊重ALE专有商标的使用非常重要。以下信息有助于您确保在所有发布的资料中正确注明商标归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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© Copyright Alcatel-Lucent Enterprise, 2006
© Copyright Alcatel-Lucent USA Inc., 2006
© Copyright Alcatel-Lucent Enterprise USA Inc., 2014
© Copyright ALE International, 2018
© Copyright ALE USA Inc., 2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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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E版权所有资料的使用
除非另有特别书面授权,否则不得使用、拷贝、修改或散发ALE集团成员所持有版权的资料。具体授权形式可多种多样,如网站使用条款、使用许可授权、分销商或经销商协议、或指定授权人员授予的特别许可等。
ALE旗下公司的商标使用(“ALE商标”)
以下是ALE集团成员在许多国家/地区所使用的商标列表(截至2016年5月)。后面有®的商标为在美国已注册的注册商标,后面有™的商标为一般商用标识或适用普通法的商标。
该列表所列商标并非ALE集团成员所使用商标的完整列表。本页未显示某个标识并不表示ALE公司无该商标的使用权。
- IP Touch®
- My IC Phone®
- OmniAccess®
- OmniPCX®
- OmniSwitch®
- OmniTouch®
- OmniVista®
- OpenTouch®
- OpenTouch Conversation®
- Rainbow™
ALE商标的使用
使用仅限于对ALE商标的纯文本引用,不包括任何标识。此类引用必须真实,不得贬低ALE,不得误导公众关于ALE与您或您公司产品或服务的确切关系。
当您或您的公司在非标题文本中第一次引用时,ALE商标后必须有上述列表中的正确商标加注符号®或者™。如果ALE商标仅在标题中出现,则可按照需要引用该商标。
不得执行以下操作(包括但不限于):
- 更改ALE商标
- 创建包含ALE产品名称或ALE商标的标识
- 将ALE产品名称或ALE商标融入网站的根域中
- 将您公司的名称与ALE产品名称或ALE商标联系在一起
- 将ALE商标或ALE产品或服务的名称用作一个名词或采用复数形式
- 拼写错误或未正确大写ALE商标
请求特定授权,使用ALE版权持有资料或ALE商标
具体授权请求请发送至:
ALE Internationa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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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, Avenue Kleb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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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ance